依据《饮食服务总公司2019年内设部门负责人聘任工作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和《饮食服务总公司合同制员工聘任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总公司管理队伍建设,同时进在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基础上,经饮食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马淑媛、费香方2位同志为考察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考察对象
1.饮食服务总公司行政事务部办公室副主任考察对象
马淑媛,女,1989年7月生,汉族,大学本科学历,江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。现担任饮食服务总公司行政事务部秘书工作。
2.饮食服务总公司质量监控部主任助理考察对象
费香方,女,1979年7月生,汉族,大学本科学历,淮阴工学院英语专业,1999年7月参加工作,现担任饮食服务总公司质量监控部文员工作。
二、考察内容
上述同志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。
三、考察时间
2020年05月29日—2020年06月04日
四、反映情况受理电话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,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饮食服务总公司行政事务部,电话:0517-83591058;
来信地址:淮安市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鞠通楼304室
饮食服务总公司
2020.05.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