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供应商:
为优化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营商环境,鼓励合作供应商诚信经营,进一步推动学校饮食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,经总公司研究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“优秀供应商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1.评选范围:2023—2024学年食堂原材料供应商。
2.评选名额:1-3家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较好履行合同约定各项条款,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。
2.截止申报日,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列入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和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。
3.合同期内,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能力,供货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,供货实际金额超过食堂所供品种采购总量的50%。
4.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商业信誉,服务质量和服务认可度高,且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。
三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1.评选程序
按照“供应商自荐→评审组推荐→总经理办公会研究”的程序组织。评审组成员包括:采供部负责人、总公司验收人员代表、食堂现场经理代表。
2.工作要求
(1)评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。
(2)坚持评选标准,规范推荐程序。
(3)严肃评选纪律,加强工作监督。
四、表彰办法
授予2023-2024学年“优秀供应商”称号,并颁发证书。
五、申报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申报表(附件)加盖公章后交至采购供应部。联系人:夏金鑫13615147280。
附件:2023-2024学年“优秀供应商”申报表
饮食服务总公司
2024年7月8日